“第九十八章·羽林公爵”(14 / 15)

不应该去问他的生命意义是什么。他必须要认清,

“他”才是被询问的人。一言以蔽之,每一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

“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意义治疗学认为

“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有点儿像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意义治疗者的角色在于放宽及开阔病人的视野,以使他能意识到整个的意义与价值体系。

意义治疗不需要硬加给病人任何判断,因为事实上,真理会自行呈现,无须他人干涉或居间介入。

人是一种能够负责的物种,他必须实现他潜在的生命意义。我这样说,是希望强调生命的真谛,必须在世界中找寻,而非在人身上或内在精神中找寻,因为它不是个封闭的体系。

同样的,我们无法在所谓的

“自我实现”上找到人类存在的真正目标;因为人类的存在,本质上是要

“自我超越”而非自我实现。事实上,自我实现也不可能作为存在的目标,理由很简单,因为一个人愈是拼命追求它,愈是得不到它。

一个人为实践其生命意义而投注了多少心血,他就会有多少程度的自我实现。

换言之,

“自我实现”如果作为目的,是永不能获得的,它只是当

“自我超越”之后的副产品而已。人不能把世界看成光为了表现自己,也不该将它视为只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工具或途径。

这两种态度,都会是所谓的世界观变成

“世界评价”因而瞧不起世界。生命的意义是会改变的,但永远不失其为意义(是不是说意义永远存在?

不管怎样都是有意义的?),按照意义治疗学,我们能以三种不同的途径去发现这意义1创造、工作2体认价值3受苦第一种,显然是功绩或成就之路。

第二种途径是经由体验某种事物,如工作的本质或文化;或经由体验某个人,如爱情,来发现生命的意义。

苦难的意义当一个人遭遇到一种无可避免的、不能逃脱的情境,当他必须面对一个无法改变的命运,他就等于得到一个最后机会,去实现最高的价值与最深的意义,即苦难的意义。

这是,最重要的便是他对苦难采取了什么态度?他用怎样的态度来承担他的痛苦?

意义治疗学的基本信条之一即是人主要的关心并不在于获得快乐或避免痛苦,而是要了解生命中的意义。

这就是为什么人在某些情况下,宁愿受苦,只要他确定自己的苦难具有意义即可。

美国普渡大学心理学教授edithisskofjoeln在其有关意义治疗的文章上说“心理卫生哲学日趋强调人应该快乐;而不快是适应困难的一种症状。这样的价值观应该对我们四周许多由不快乐所引起的不幸负责。”她希望意义治疗学能

“地址当前美国文化不健康的趋势。当前的趋势是以痛苦为耻而非为荣,因此使得一个人不但不快乐,还要因不快乐而羞耻。”在有些情况下人可能丧失工作的机会或生活的乐趣,但人永不能排除痛苦的不可避免性。

如果勇敢地接受苦难的挑战,生命至最后一刻都扔具有意义。换言之,生命的意义是绝对的,它甚至包括潜伏的痛苦的意义。

所有生命中的痛苦,我们四周的死亡,有意义吗?如果没有,那么人的生命终究毫无意义。

如果生命的意义只依赖一些偶发事件——可以脱逃或不能脱逃的偶发事件——那么人生终究不值得一活。

(作者思想,第一,人为意义而活,找出意义要在与世界的交互中寻找;第二,苦难也是有意义的,意义是绝对的,苦难是人得以体现自己价值的机会;第三,人即使被剥夺了一切,面对苦难时的态度也是可以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