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0章 流量费
周不器不认为这是个正确的理由,说道:“消耗流量过多?这个逻辑无厘头。实际上,哪怕紫微星占到了90%的流量,运营商都不能够用占用流量过多的名义来限制,因为这没有违背流量的商业模式——用户已为流量付费。”
郭鹏飞道:“用户是用户,企业是企业。毕竟从道理上来说,互联网公司消耗了运营商30%的流量,就应该为运营商带来带来30%的收入;消耗了50%流量,就应该为运营商带来50%的收入。”
孟厚坤不以为然,“哪有这样的道理?用户已经付费了,用户花钱购买的流量,他们想花在哪里,就可以花在哪里,这是消费者的选择!总不能去引导消费者,说是这个产品我赚钱太少,你们尽量别用;那个产品我们可以赚大钱,你们快快都来使用。”
郭鹏飞就很无奈的说:“可实际上,运营商根本就赚不到多少流量费。用户们上网,更多时候都是在使用WiFi。”
“WiFi的宽带那不是也花钱买的?”
“可那是买断制。”
“呃……”
周不器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郭鹏飞接着说:“从企业来说,我们使用的所有流量消耗,也是买断制,这就成为了运营商们巨大的运营包袱。”
“有点道理。”
周不器点了点头。
这样一说,就的确有一些道理了。
要消耗流量,是两头都消耗。用户和用户之间发,要通过紫微星的服务器来处理,而服务器在服务的过程中,有一个接收、发送的过程。
比如用户甲发了一条信息,1KB大小,消耗了1KB的流量。
服务器这边接收了1KB的内容,并把这1KB的内容发送给乙。用户乙接到1KB大小的内容,也消耗了1KB的流量。
在这个过程里,用户甲消耗了1KB的流量,用户乙消耗了1KB的流量,两人就完成了1KB内容的传输。
紫微星作为服务方,在接收和发送的过程里,各自消耗了1KB的流量,总共消耗了2KB的流量。
所有的流量都是由运营商来提供,所有的流量都有成本。
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就跟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跑运输一样,都有司机费、服务费、过路费、燃油费和汽车折损。
在这个过程中,就算用户甲和用户乙购买的都是运营商的流量套餐……运营商靠这个赚到了流量费。
可更大头的是紫微星。
甲乙加在一起的流量消耗,才跟紫微星持平。
可紫微星是公司,这边采用的是买断制。就是不管公司消耗了多少流量,支付的费用都是固定的。
这对运营商来说,就很不公平,成了为优秀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打工的了,自家内部的语音网络对数据网络的补贴,到头来都补贴给互联网巨头了。
比如,有的公司,向运营商支付了100块钱的买断费用。
可是该公司的产品不怎么受市场欢迎,使用率不高、市场份额很低,就导致该公司的产品消耗的流量极少,可能只有1MB。….
同样的,紫微星这边也向运营商支付了100块钱的买断费用,可是产品太好,太受市场欢迎,导致紫微星的流量消耗可能达到了1GB!
都是100块钱的收入,可运营商要为紫微星提供的数据服务,是其他小公司的1000倍。
这就成了巨大的包袱和不平衡点。
可是,看问题不能只站在一个角度。
在这种事情上,各有各的说辞。
孟厚坤也听懂了,就觉得这样的角度莫名其妙,冷哼道:“赚钱比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