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时大时,一直下了差不多六,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早上,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的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
还好,夏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的差不多,只是有人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有人,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