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宫里宫外(圆九)贵妃与皇贵妃(3 / 7)

大明元辅 云无风 5122 字 2个月前

:所谓落底簿,即用以记录票拟底文之“丝纶簿”,设立于正统、景泰朝时期,后曾废弛,又至迟于万历中期恢复,关于其样式现已无考。

此外,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而是做冷处理,这个就是广泛见于各种和影视剧中的“留中”——实际上大多数皇帝并不常用“留中”,不过万历是其中一个例外,历史上的他是很喜欢留中的。

以上这段程序之中,颇有几处需要解释之处。

其一,就是高务实刚才票拟“朕知道”这个问题——可能有人觉得诧异,你高务实票拟怎么敢写“朕知道”?“朕”是你能自称的?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内阁票拟本职为“代王言”而非自言,即“票拟”本质上并非阁臣将自身对于奏疏处理的意见上报,而属于代替皇帝进行批答。

既然是代替皇帝批答,那么皇帝若在本章发阁前已有定见,则会派遣太监口传要旨,为内阁事先确定原则;若皇帝尚无定见,则仅派太监赴阁商议。

所以,某些和影视剧中将“票拟”理解为阁臣将自身处理意见书于票签之上,以待皇帝裁决,这属于错误臆断。

高务实今日负责拟票,那就是要按照皇帝的语气来写,因为理论上如果皇帝看完同意,就可以让司礼监秉笔太监拿朱笔照抄票拟而一字不易,这样可以避免司礼监的权宦们在文字上玩些小花招。

其二,宣宗朝时,司礼监获得了替代皇帝批红的权力。“宣庙始……中易红书批之,上或亲书或否。”“凡每日奏文书,自御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

这里宣宗的本意是委托部分识文断墨之太监,来负责誊抄并无异议的内阁票拟,以减轻批阅负担。

一般来讲,司礼监批红权分掌于秉笔太监与掌印太监二人之手。秉笔太监代替皇帝批朱,而掌印太监则负责对于批红审核盖章。

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司礼监太监实际所为,并非仅止于“誊写抄录”,而是将自身意见与影响力注入朝廷中枢体系,这点等下再说。

其三,票拟并非阁臣于中央文书处理体系中向皇帝施加自身意志唯一方式,即便皇帝所下达诏书并未按照阁臣票拟之言,内阁仍有驳回权,即所谓的“封还执奏”。

“封还执奏”制度属于一种内阁对皇帝不适当政令的抵触表达方式。流程基本是这样的:皇帝下令内阁草敕,若内阁认为其属于“乱命”,则可封还诏令,并同时附上疏议,以提出内阁认为正确的处理意见。

这是有先例的,如嘉靖元年杨廷和就封还了世宗的“大礼仪争”。

不过这里又必须说明,“封还执奏”并不具备强制效力,皇帝个人可以绕开内阁,“旨从中出”。之前说过,皇帝任命内阁辅臣,廷推是公认最具合理性的,廷推不出合适人选或者皇帝始终不满意廷推的人选时,皇帝就可能直接以“中旨”任命。

只不过这种方式往往不被朝臣公认,甚至反而会满朝共讥被任命的大臣,以至于很多大臣在接到皇帝中旨任命入阁之后不喜反惊,连连坚辞不就,甚至吓得上疏请求辞官回家。

当然,中旨之下也有例外,比如高拱当年同阁的殷士儋就是接中旨入阁,以至于高拱虽然当面不说什么,但却经常无视他的存在。搞到最后,殷士儋来了脾气,差点在内阁上演全武行,闹完之后他也觉得没脸再在内阁待下去了,于是坚决请辞走人。

说回封还执奏。其实,封还执奏这个做法的成功率并不高,皇帝是否采纳完全依赖于皇帝的个人修养。贸然使用封还执奏驳斥皇帝,甚至会为自身招致祸端,故而若非原则性问题,亦或双方矛盾极其尖锐至难以调和,阁臣一般不会选择以这种姿态当众对线皇帝本人。

别说皇帝了,就说在单位上或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