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朝归倭附(圩四)天津巡抚(2 / 4)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715 字 2个月前

总之天津新增的文职衙门虽多,但三个最重要的新设衙门中有两个都是户部直辖的,可见天津的地位提升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而其中高务实的参与度可谓是非常之高。

不过以上衙门虽然重要,但重要在于具体事务的处理功能。如果宏观一点来看,天津行政地位的提高还是要从“达官要员”的设置来论。

在原历史上,天津由军事型政区转变为地域型政区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纯军事堡垒(永乐到成化年间)——军事型政区为主,地域型政区出现(弘治到万历中期)——地域型政区进一步发展(万历中期到清雍正三年)——地域型政区正式确立(清雍正三年)。这是天津地域型政区从出现到发展再到确立的大致过程。

首先是地域型政区的肇始——天津道整饬副使的设立。天津城内有天津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三卫及其官长历来争权夺利,遇事则推诿扯皮。

究其原因,主要是长官级别一致,三人同处一城,偏偏互不统属,使得天津卫城的管理不善,以致“顾乏帑积,势不可猝办”。

天津作为“密迩神京”的漕运重地和中转中心,三卫的混乱管理状态必然使天津卫城出现某种失控现象,最高当局不得不开始关注并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弘治三年(1490年),时任刑部左侍郎白昂向朝廷提议:“弘治辛亥,用廷臣议,始于山东按察司员外置副使,以玺书命之,使整饬兵备于天津”。

朝廷接受了建议,遂于弘治五年维修卫城,“自城壕起东至大道,南至王千户庄,西至稍直口大道,北至马家口。南北长十里,东西阔八里,军民开种,照数纳粮,旧为豪右所据。弘治五年修城,奏复之,每年抽分芦苇并收子粒共计价银贰佰伍拾余两,收储在官,均之造砖”。

可见,天津道整饬副使不但有军事职责,也有行政职责了。此后,天津城的管理权开始统一,军民也由此分治,剥夺了三卫的行政大权。

应该说,天津道整饬副使的设立,是天津城市由军事管理体制向行政管理体制过渡的开始,也即由军事型区划向地域型区划的过渡。

其次,地域型政区的进一步发展——天津巡抚的设置。巡抚的来历和现状在本书中已经有过比较详细的解释,这里也不多说,此处单说“天津巡抚”的产生。

天津原本是没有巡抚的,因为此前似乎并无在天津设置巡抚的必要。然而,日本发动侵朝之战后,明廷很快决定援朝抗倭,由此就需要解决出兵所必然带来的后勤压力剧增问题。

于是,在高务实确定了主要后勤由海上提供的原则(不是说陆上就不运了),并且得到皇帝认可之后,他很快就相应地提出了在天津设立巡抚的建议。

这一建议得到批准的过程并不复杂,其中也并没有多少困难,但是对于天津巡抚的辖区、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从朝战开始至今,朝廷在数年之内已经调整过了两次。

第一阶段,万历二十五年,天津巡抚自保定巡抚析置,专饰海防,但无陆上辖区。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给李如松他们提供海上运输的补给,基本都是运往朝鲜半岛的西部沿岸。

之后,由于停战协议签订,朝廷内部大多数人认为既然此职是为战事特设,现在仗打完了,自然应该“事毕即裁”,于是又把天津巡抚裁撤掉了。

高务实当时稍微提了一点反对意见,不过他又不能直说这停战协议只是废纸一张,因此说出来的理由也只能是“不若待大军撤尽,确定倭人已无再犯天朝藩篱之意,于是裁撤不迟”。结果这话的立足点被认为过于保守,因此没被采纳。

第二阶段,当然就是朝战再起之后。这一次“复置时,割保定巡抚辖区之河间府,顺天巡抚辖区之武清、宝坻二县,永平府之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