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勋爵只有爵号和俸禄,不再有其他朝代的封地,不过皇帝将赐予“丹书铁券”来彰显功勋,以示皇恩。“丹书铁券”除了象征以外,还享有免罪特权。
这两套体系之中的宗室封爵体系在洪武初期制定,制度中所设立的主要爵位是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八等爵位。这些爵位,分封对象是皇亲贵族。
不同的爵位,享有不同的俸禄,比如亲王每年的俸禄是五万石,后来被削减为一万石。但是这些皇亲贵族的俸禄,还是要远高于功臣外戚体制下封爵的官员。
此外便是功臣外戚体制。明朝皇室为了笼络功臣外戚,又为了防止出现异姓王独大,威胁统治的局面,所以才将五等候制度设立在宗氏封爵体制之外。洪武三年六月颁布诏令,规定了五等侯的主要爵位和享有的俸禄多少。
根据规定:正一品为国公、郡公,从一品为郡侯。正、从二品为郡伯等——这些爵位都没有封地,且不论功劳怎么算,有一点是确定的:无军功者不得分封。
在俸禄方面,公爵的俸禄为两千五石到五千石,侯爵的主要俸禄一千石到一千五百石等。
这些爵位分为两种,一种是终身制,也就是不可以传承,本人去世则爵位断绝,这一类被称为流爵;另一种便是可以世袭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而且不搞“推恩”,永远维持,这就是世爵,即通常所谓的“与国同休”。至于给封哪一种,毫无疑问也是依据军功大小而定。
刚才提到大明朝的“丹书铁券”制度有其特殊性,这并非虚言,这个制度相较于过往的历朝历代的确不尽相同。
洪武三年,朱元璋论功行赏,分公爵十人,侯爵二十人赐“丹书铁券”。在制度上规定“非军功社稷者不得封爵”。可是渐渐的出现了一些功臣,手持“丹书铁券”,作为借口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象,再加上朱元璋晚年多疑,大肆屠杀功臣,于是封爵制度遭到破坏。
永乐与嘉靖年间,两位皇帝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修缮,但大体模式没有改变。明成祖朱棣在夺取政权之后,根据“靖难之变”论功行赏。但此时也出现了极个别不靠军功封爵的人,比如说处理了驸马之死,化解明成祖与宁国公主兄妹之仇的永新伯许成——当然这属于个例,并不具备普遍性。
时间推进到嘉靖时期,当时由于前任正德皇帝任性而为,朝廷开始出现了封爵泛滥、武官难封的局面。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嘉靖皇帝对于分封标准做了严格的限制,一方面重申了“非军功社稷者不得封爵”,另一方面则是再次强调“丹书铁券”的特权。
至此,明代的封爵制度基本定性。
嘉靖皇帝虽然到后期成了个“道君皇帝”,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统治前期还是比较有头脑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唐玄宗李隆基多少有些类似。非要说不同的点,那大概是唐玄宗晚期更出名的是无限宠爱杨贵妃,而世宗嘉靖则是痴迷于道教。
那么,嘉靖早年为何要再次重申“非军功社稷者不得封爵”,又再次强调“丹书铁券”的特权呢?
嘉靖皇帝最为后世认可的,是他的权谋手腕,以上两件事其实说穿了也同样是权谋。
“非军功社稷者不得封爵”,这看起来只是重申一下祖宗制度,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不起就是给正德朝擦屁股,来个“拨乱反正”。
其实不然。
“非军功社稷者不得封爵”,从根子上来说,是在打压已经在朝廷取得绝对优势的文官集团,给文官集团戴上枷锁。这是用一条看似光明正大的理由,基本上将文官集团桎梏在勋爵体系之外,让他们不能继续扩大“势力范围”,把勋爵一系也彻底压倒。
为何这么说?如果除了军功之外的其他功劳也可以封爵,那么执掌朝廷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