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只要俺闺女同意,俺都没意见!”
“什么!”
寂静,一片寂静,这一刻,于惊蛰的脑袋是短路的,老天爷,这是什么套路,送上门的美女?
带着大金链子的暴发户双目都快要冒出火来了,他妈的,感情这世间的便宜都被这穷小子一人占了。
朱朗紧紧攥住了拳头,表面仍然是一副谦谦公子的样子,只是面容却出奇的惨白。
“这个老头,你可要想清楚了,你看这小子高额头,挺鼻子,大眼睛,天生一副奸人模样,你把女儿给他,岂不是羊入虎口?”
“不如你把女儿给我,爷我有的是钱,只要让你闺女跟我,我一定化大价钱治好她的病!”
于惊蛰虽然有些局促不安,但是说实话,心中还是有些小激动的。毕竟每一个直男心里,媳妇养成模式都是一种天然的诱惑。
更何况还是这样一个不施粉黛的大美女。
就在此时,他听到“暴发户”的话,却是眼珠一转,立马反驳。
“这位爷,请问你这脖子上的金链子镀了多厚的金粉?”
暴发户脸色立刻变了。
“你……你……你……”
“你什么你!你身上的刺青是印上去的,从上到下都是高仿货,就连皮包都是皮革的,你大爷的,就你这副穷酸样,还想装富?”
“暴发户”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脸色灰败,半天回不过气来。
“大爷,你不用这个样子,我就在临海市的人民医院,如果你有什么事,可以去那里找我。”
于惊蛰对老汉说道。
“火车已经到了临海车站……大家的路途结束了……请大家有序下车……”
就在此时,临海站到了,于惊蛰首先起身晃晃悠悠的离开了列车。
朱朗露出了冷笑,在于惊蛰后面紧紧跟着,亦步亦趋。
出了车站,人已经很少了,于惊蛰正想在哪里打车,突然,迎面开出三辆奥迪,从中走出十个彪形大汉,一个个身穿黑衣,带着墨镜。
“公子!”
十个大汉对着于惊蛰后面的朱朗恭敬施礼,朱朗嘿嘿冷笑,随后看着转过身来,吹着口哨,一脸无所谓的于惊蛰说道
“小子,你抢老子的生意,干涉老子的事情,你说该怎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