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视为亲信之人。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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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同时握紧了腰间的雁翎刀!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不止一只,数量很多,是大规模的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撕打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正在与之搏斗,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因为来不及掩埋,到处都是腐肉的气味,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们的天堂。
豺狼虎豹们四处啃食尸体,甚至放弃了捕猎,专门以人肉为食,死人肉吃多了,野兽们的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见势不妙,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不断利用树木、巨石遮挡身体,躲避射来的箭矢,而后向着一座陡峭的土丘快速冲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勒住坐骑,而后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