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杨毅口干舌燥,他低下头,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借机在法庭上张望一圈,张文峰看着他默默点头,一时间他豪情顿生。
“我方认为,侦查机关虚构了现场‘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上有足迹附着的证据,误导了侦查视线。
本案《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仅仅客观记载了车内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但是我们看,指控证据之一,‘警犬气味鉴定’是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的泥土为嗅味来源,与被告人张文峰的鞋袜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但是我们注意到,现场勘查根本没有‘刹车踏板’、‘油门踏板’附着足迹泥土的记载或记录,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其次,从去年11月21日发案,直至今年3月8日才由警犬甄别是何原因?嗅源是否可以经长期保管而不发生变化和失效?
我们再看,指控证据之二,‘警犬气味鉴定’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泥土为嗅源,与被告人张文峰身上的钞票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请问,‘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泥土纯系子虚乌有,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
指控证据之三,‘警犬气味鉴定’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泥土为嗅源,与被告人张文峰衣领上的泥土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请问,‘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泥土纯系子虚乌有,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
老詹蹙蹙眉,对照片轻声说,“他眼睛那么贼吗?”
“这事儿你还真不能怪杨毅,”展鹏嘴角扯了扯,笑着说,“本来气味甄别这事儿就有点儿扯,你干活的人还不细心,连取样的地方都写错了,哪怕跟勘察报告对一眼呢——”
“看来啊,往后真得从严要求啊,可不能掉以轻心了,”老詹摇摇头,“你听这律师绕来绕去的,好像只有一句话——你们警察傻逼。”
展鹏吐了吐舌头,没敢接话。
杨毅顿了顿,继续说道,“虽然我们也认为警方完全没有必要费力做这个测试,因为本案的被告人从来没否认过上过那辆车,但是,对于警方的公然造假行为,本辩护人不得不特别指出。”
“啪啪打脸啊。”老詹叹息着摇摇头。
“反正又不是咱们出的报告——”展鹏忍着笑。
老詹冷哼一声,斜睨着展鹏说,“以为你们能好到哪儿去,那是没碰到这么轴的律师。”说完,他和展鹏的嘴角都咧出了促狭的笑意。
像是有心灵感应,停顿的时候,杨毅回头向展鹏的方向扫了一眼,展鹏吁了口气,悄悄竖起大拇指。
杨毅不着痕迹地扯了扯嘴角,再次侧身转向审判席,继续发表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同时也注意到,依照法律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本案中,除了被告人张文峰相互矛盾的供述之外,公诉机关还出示了如泥土、射击残留物、气味等鉴定,期望这些鉴定能够证实张文峰确实构成犯罪。我们要特别指出,有关射击残留物鉴定与控方同时提交的警队证明相冲突,不具有证明力。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不能出示取材的有关笔录来证实其获得证据的合法性,所以这些鉴定都存在着取材时间和取材地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问题。另外,这些鉴定与勘验、检查所描述的情况也不相符,致使这些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条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就不能凭此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