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好很好看,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善良,倾城倾国,国色天香,端庄娴雅的好女孩。她文采不凡,还是新朝独一无二的医术大宗师,医科圣手,连陛下也很佩服。
这些话都是我真心话,都是我自愿说的,呜呜呜~”
众人:......
花园里,林黛玉一身纯白单衣,站在桌前,挥洒笔墨。
少女两腿并在一起,上身笔直,她的腿很长,而且瘦,叠在一起的小腿竟是无缝衔接,显出一股柔柔弱弱的美。
“人被杀,就会死!”
望着白纸上面黑子,少女很是满意,看向旁边正在无聊磨墨,不时啃一口石墨的小黄猫。
“乐乐,我这字怎么样?”
苗乐抬爪。
【妙!】
“小姐,今天府里有人送柴火来,你猜我看到谁了?”雪雁匆忙进来说道。
林黛玉不以为意:“看到谁又如何呢?”
雪雁睁大眼睛:“是宝二爷,他现在变化好大,面貌黝黑,手也粗糙,被我认出来他有些不好意思。
但我看他可怜,就把乐乐的点心送给他一块,他当场就哭了。
他还说想要见见你,求你一件事。”
“喵~”黄影闪过,小黄猫直接将雪雁扑倒在地。
还老子的点心!
“啊,乐乐,别咬那里,太奇怪了!”
……
半时辰后,贾宝玉局促不安跟在雪雁身后,亦步亦趋来到院里。
等看到院里一身红色长袍的表妹,眉目如画,两手搓了搓,更加不安。
“恭喜你,有了孩子了!”林黛玉直接道。
这一年来,自贾宝玉去到彩云家,刚开始她家里对他还毕恭毕敬,也享受了几天。后来某一天彩云哥哥进城一趟,回来就把他在床上拖下来。
干活!不干活就活活打死。
想走?已经玷污了妹妹的身子,除非死了才能走!
自那天之后,贾宝玉才真正体会到农民的辛苦。
割麦子,一天割四五个时辰是常事。
你不用做别的,一直这么弯着腰试试?
再加上大太阳晒着,麦芒扎着,浑身又痒又疼,脱几层皮都很正常。就不说握镰刀的手被磨出血泡,镰刀割伤自己的手、腿、脚了。
拔大豆,赤手抓住大豆荚,用力拔出。大豆荚会把手上刺出一个个血洞,开始会流血,后来就不会流了,只有一个个泛白的小洞。
当然没有手套。手套是奢侈品,拔不了几颗就磨破了。而且,手破了能自己长好,手套破了不能。
就这,一年忙碌到头,一家人交了税,除了吃喝,也就年岁好的时节,过年一家人才能一人吃一小块肉。
那肉真的香,太香了。
赚钱?彩云的孩子刚出生,身体还不好,治病吃药一年下来,他们一家还欠了不少银子。
贾宝玉终于深刻明白一件事:种地根本就不是书上说得什么悠然见南山之类的闲适悠闲,累死人不说,永远出不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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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科举!
和大舅哥说这些事后,再加上他本就有些文采,于是一家人便同意他在农闲时歇一歇,徭役什么的大舅哥去做。
然后他才发现,就算去考童生试,首先得有姓名籍贯,这就十两银子出去,再有彩云家里证明,才有身份。
之后还得找挂靠先生,找人作保才被允许参加考试,又是十两银子巨款出去。
还好童生试不难,大部分靠的还是记忆力和细心。
之后的秀才虽说考诗词和策论,但重在策论,诗词除非写出来千古名篇,否则只要不是反诗,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