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的超级英雄太多了,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脑洞也很大,各种超能力都有,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每个英雄都有他的故事。单以题材而论,超级英雄无疑是成功的,在我的国家,超级英雄们的粉丝很多,他们甚至会在网上讨论谁更厉害,并为此吵的不可开交。”秦泽说。
戴维斯和布兰顿仔细听着,会心一笑。超级英雄即便在精品遍地的好莱坞,也能占一席之地,而在以前,地位更高,只不过近几年产业陷入瓶颈期,很难再现曾经的辉煌。
“那为什么不把超级英雄都集合在一起,拍一部史诗级巨作,或者你们可以这样理解,让超级英雄组成一个联盟,一起打怪升级,没准彼此之间还能擦出爱情的火花,比如你们公司旗下那个“豹女”,我很期待金刚狗能够征服她。”秦泽挑了挑眉。
“把所有英雄集合在一起?”布兰顿感觉有一种叫做灵感的东西在脑海中爆炸,但仍有很多疑惑:“这样的话,主角是谁?”
“大家都是主角,不一定要分主次。”秦泽道。
“但是这样会增加拍摄难度。”戴维斯皱眉。
单独的超级英雄,主人公很明显,打量的镜头聚焦在他身上就行,而一旦多个英雄出场,所有人都是主角,那么该怎么分镜更合理,期间会造成很多没必要的垃圾镜头。
“这就要看编剧的能力了,”秦泽分析道:“比如这次你们要拍摄的电影,如果换成多个超级英雄集合打ss,那么只要把协助主角的神换成超级英雄就好了,再分摊一些镜头给他们,这样是不是就没问题?”
他的话,让两人陷入沉思。
固定的套路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会让人思维固化,而秦泽看过另一个世界的套路,他可以轻易的取长补短,他所处的这个世界,超级英雄的力量体系比较严谨,这是优点,但也会造成“融合”的困难,弱鸡英雄混入吊炸天的英雄里,他还是弱鸡啊。
这个问题想解决需要死一波脑细胞,只不过不用秦泽是去烧脑。
“很大胆的想法,或许能试试,”戴维斯笑了笑,“但不可避免的会承担一些风险。”
“并不用承担风险,”秦泽道:“超级英雄们都有自己的粉丝,而当两个以上的超级英雄在一部电影里碰头,以队友的形式达成某种目的,你觉得观众们听到这个噱头会怎么样?不是排斥,而是兴奋、激动、期待。已经成名的超级英雄有固定的粉丝团,所以所谓的风险微乎其微,甚至比你创造一个新英雄更加安全和便利。”
“你们旗下迄今而至,已经有十几个超级英雄,大红大紫的英雄也有五六位之多,不妨尝试着做这样一个系列:《超级英雄联盟》什么的。散乱的英雄互不干涉,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浪费啊。虽然英雄有明显的强弱之分,可每个英雄都有他的特点,合理的安排英雄的能力,可以让剧情丰富而有意思。有的粉丝喜欢这个英雄,讨厌那个英雄,他们在看电影的时候,会选择看自己喜欢的英雄。如果把所有英雄都集合起来,这会不会是一场票房大爆炸的电影?你们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么。”
空气骤然凝固起来,布兰顿和戴维斯面面相觑。
“这几年,超级英雄的电影开始走下坡路,因为一个套路再有效,人脑也会有审美疲劳的时候,在同一个套路下,需要不停的换皮肤,可你们的皮肤只是不停的创造英雄。在我们国家有一款靠卖皮肤发财的游戏,同一个角色,不停的制造新的皮肤,每天的流水就能达到几千万乃至上亿。只有不停的更换皮肤,才能激发观众的消费。超级英雄的形象就是消费的源头,而你们一直靠卖同一款皮肤牟利。”
布兰顿低声,喃喃自语着“英雄”、“联盟”之类的词汇。
戴维斯则在大脑中想象几个英雄齐聚一堂的可能,以他丰富的导演经验来判断,虽然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