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不觉与“危笑”(4 / 9)

没啥难度的、也没有支线和隐藏剧情的本里浪费太多时间,所以他只是快速扫了眼房间里的挂历、钟、并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份相关的东西,就出了门。

此时的封不觉已经知晓,他扮演的这名菜鸟警员名叫约翰·史密斯,今年二十四岁,单身,其父母都已经退休,住在长岛,还有一个弟弟在德州念大学。

这个人设嘛……虽然比孤儿强点儿,但也基本属于薄得像纸;如果之后那怪物要冒充熟人现身,其选择貌似也不会很多。

离开公寓后的封不觉只步行了五分钟就来到了警局,这点倒也挺合理的——像约翰这种情况,租公寓自然是选在离单位越近越好的地方。

此时是下午五点,还没到负责值夜班的约翰该上班的时间,但因为这时候警局里的人也比较多,他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在里面走动并没引起什么注意。

封不觉在大堂里看了演警局内部的示意图并记住后,就一声不响地往档案室那儿去了。

很显然,他从一开始就没指望凭自己这个见习警员的权限可以从电脑上调看案件档案,所以他准备直接去看纸质的卷宗。

当然了,那个……也不是他想看就能看的。

虽说这种小地方的警局在很多流程上都不是那么守规范,但他一个初来乍到的菜鸟,并不会有人给他开后门。

封不觉也没指望警局里有人帮他忙,他只是自己找了个地方蹲守,在等待了大约十五分钟后,在一个档案室的窗口人员去上厕所的间隙,他便悄悄溜了进去。

因为确定是“自杀”分类,而且是近期发生的,所以那份卷宗也并不难找。

封不觉找到后打开卷宗,里面的无效信息都已经被系统很体贴地屏蔽“涂黑”了,剩下的基本都是有效信息和一些现场照片。

直到此刻,封不觉才知道片头CG里那个胖子名叫丹尼斯·亨特,是一名高中老师。

按照卷宗记载,案件是发生在16号的午夜,即17号的零点前后,而封不觉刚才出门前看过今天的日期,已经是23号了。

假设这个剧本的怪物真是《危笑》里那个设定,那在片头CG后被跳过的17至22号这六天中,约翰应该已经看到了不少恐怖的幻觉,而现在的他很可能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是一种随时随地都会看到极为真实和可怕的幻觉的状态。

当然,到目前为止的这一路上,封不觉还没看到任何异象……

另外,不出意外的,根据卷宗里的索引,这个胖子的名字不久前曾出现在另一个案件中,且那个案子也是自杀案。

封不觉直接在同一个档案抽屉里往前翻,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案子:那是一起高中生自杀案,根据“目击者丹尼斯”的描述,死者当时在化学教室内朝自己的双眼浇灌了大量的腐蚀性液体,液体流入脑中导致了死亡。

“嘿!谁让你进来的?”

就在封不觉准备再顺着这个高中生案件中的索引,再往更前面的一个案子追溯时,一个声音自他身后响起,喝了他一句。

封不觉不慌不忙地回过头,一眼认出眼前这位挺着啤酒肚、留着络腮胡的中年警员,就是刚才去上厕所的档案室管理:“是汤普森警官让我来看一眼前两天那个案子的一点细节。”

他这可不是胡说,他报的是卷宗里写的案件经办者的名字。

那中年警员看他回答得非常淡定,态度也就缓和了不少,他顿了顿,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看窗口没人,试了下门又没锁,我就自己进来了。”封不觉回道。

这句显然就是在骗了,因为他是趁着对方出来后,门还没完全关上时,悄悄跟过去卡住门缝,这才溜进来的。

“是吗?”不过对方被他一说,好像也不太确定,而且让人溜进来,自己也要负责任,不如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