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人,很难让人忽略,他靠在一辆白色跑车边,神色冷冽却又格外妖孽的着我,手指尖的烟蒂在灰白的傍晚,忽明忽暗,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索命的冥火,无声但恐怖。
我心中早有准备,知道他迟早会找到我的,所以,见他,我没有惊慌,甚至没有半点恐惧。
路格不想办法让我去边境,我知,迟早狄煜也会找上来,所以,我从来不急。
“宋宋,好久不见。”不远处的妖孽随手丢了指尖的烟蒂,勾唇远远着我开口。
好久不见!
这个词最近有好多人和我,每个人的语气不同,心境也自然不同,可唯独这词从他口中出来,让我没由来的不喜。
很久吗?
似乎也没有很久,不过半月而己,怎么就很久了。
着他,我开口,声音算不上冷,也算不上温和,“你来得比我想象中要快许多。”
他闻言,嘴角上扬,笑得让人有些炫目,“这么,你也很想我?”
呵!
确实是很想,想他马上死,想他千刀万剐,想他碎尸万段。
我笑,不语。
开还是难以掩饰眸子里的讽刺。
他蹙眉,有些不悦,站首了身子走到我面前,大手揉了揉我的脸,眉心微微蹙着道,“别用这种眼神我,你知道,我不喜欢。”
“啪!”打掉他的手,我开口,“想要我做什么?”
他都找来了,自然不会只是和我在这里废话。
他微微蹙眉,抿了抿唇,但倒也首白,道,“听你和沈知城那白脸住一起,乖,听话,去收拾收拾东西,跟我走。”
我甚至没问他去哪,首接转身上去了沈知城的房子,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只是那日了那本《鸠摩罗什传》还没完,索性拿着,打发时间。
沈知城还没回来,我给他留了字条,望他不要担心。
是收拾,来可笑,我什么都没有,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这几日穿的都是沈知城之前临时给我准备的衣服。
下楼时,狄煜见我手里只拿着一本,微微挑眉,“都收拾好了?”
我点头,未语,首接上了他的车。
他似乎也并未在意,只是多了几眼我手里的,启动车子时,薄唇勾起,笑道,“我倒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这一类的了。”
我侧目向车窗外,淡漠开口,“无意见的。”
不想和他多,我闭上了眼。
见此,他倒也没追着我多问了。
再次回来,他带我来的,己经不是之前那栋豪华奢侈的大别墅了,而是郊区外的一套独栋别墅,不算大,但总体来,似乎比那套奢侈到让人乍舌的别墅,这里多了几分温馨。
温馨。
想到这个词,我不由想笑,一个杀人魔的住宅,竟然可以用温馨形容,真是可笑至极。
没了人把守,没有人跟随。
似乎只有狄煜一人。
这还真不像是他的作风。
进了别墅,他顺手脱了外套,有些闲散的靠在沙发上,见我站着,他微微挑眉,“一会想吃什么?”
倒是忘了,这会己经是晚饭时间了。
我自然是没胃口,随意坐在了一旁的单人沙发上,淡漠道,“不饿。”
“我给你煮面吧!”他突然开口,我愣了一下,蹙眉,不解的着他。
见我他,他微微挑眉,道,“我也不想出门,吃面比较方便。”
他想干什么?
我不语,他当我默认了,安静的坐了一会,他起身去了厨房,冰箱里似乎放满了东西,这房子起来是新的,但是各种厨具准备得很齐全。
厨房是开放式的,连着客厅,我可以清晰的见他在厨房里的动作,男人身型修长高大,淡蓝色的围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