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五章 双路突进(1 / 3)

国民法医 志鸟村 2204 字 3个月前

“据我所知,现在拐卖妇女的案件,一种类型是有精神问题的女性,另一种,就是熟人介绍工作。”柳景辉坐正了一点,神情也略略的严肃了一些。

拐卖案件经常被称作是拐卖妇女儿童案,在早些年,这两种案件的类型确实很相像,但到了现在,拐卖妇女案件和拐卖儿童案件的区别已经越来越大了。

除了不断攀升的拐卖国外妇女的案件之外,国内妇女的拐卖案,主流就是柳景辉总结的两种,前者在各地区普遍存在,后者则因地区不同而发案率不同。

江远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也都思考了起来。

柳景辉此时思维敏捷,直接将自己的思路说了出来,道:“受害人陈暖是主动来昌勒市打工的,快餐店的工作繁重,吃住也差,大家都是骑驴找马的状态,陈暖找换新工作也是很自然的。唯一的问题是,她是网上寻的工作,还是找同乡熟人找的工作?”

柳景辉紧接着自问自答,道:“如果是主动找工作,应该会广撒网吧。比如在同学群里询问,又或者单独的一口气找多个熟人打问。除非有那种确定的,能够给她解决工作的人,否则,陈暖如果想在昌勒市主动找工作,不大可能是秘而不宣的情况。”

“那就是有人给陈暖主动介绍工作了?”苏山明适时加入对话,接着又迅速补充了一句:“也可能是陈暖看到了广告,或者主动去找了中介。”

柳景辉点头,略有迟疑的看向江远,道:“这个方向可以调查一下。不过,对方如果是电话联系,事后把电话抛了,这条线就查不下去了。”

虽然电话实名制了,但预谋拐卖的人员,想弄点电话卡什么的,还是太简单了。通过电话找凶手,只能找意外杀人的,跟激情杀人的,预谋作案在这方面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判的也重。

“这块我们来查吧。”苏山明主动道:“我们找技侦帮忙,先把陈暖打过的电话都查一遍,如果都能查到出处最好,如果有查不到的,再跟网安那边碰一下,看是诈骗电话还是什么……”

“打拐这一块,是否有特情可用。假定陈暖遭遇的是拐卖的情况的话。”江远曾经是专门做了一批拐卖案的,对这一块的调查也是有经验可循的。

简单来说,拐卖妇女儿童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案件,而是一整条的产业链。这跟器官买卖是类似的。单独拐卖一名妇女或儿童还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拐卖妇女,往往是有负责诱拐的,有负责实施控制行为的,有负责运输的,有专门对接买家的。而且,中间每一个层级都是中间商,意味着回款极快,效率极高。

甚至最后的买家也不是纯粹的买家,许多人还会将买来的妇女再次转卖,转卖次数多的有五六次以上。裁判文书网里,价格最便宜的一次交易,是一名拾荒者将捡来的有精神问题的妇女转卖给另一名拾荒者,只换了一只工具。

而在这种长链条的交易中,可以认为知情者是存在的,只不过,这些家伙就像是在一个局域网中,网内互相分享资源和交易,对网外则有重重警惕。

特情,也就是香港电影里的线人,是较为容易打破这种限制的。

苏山明迟疑了一下,再看向支队长郎亨。动用特情的权力还是收的很紧的,尤其是跟外单位的交流。

郎亨跟黄强民对视一眼,再道:“我可以让人问问看,但是否有消息,我现在也说不准。”

“可以。”江远也不能指望对方立下军令状什么的,转头也看向黄强民,道:“我觉得可以跟谷旗市局联系一下,我们之前抓的那些人贩子,应该都是他们送检起诉的吧,不知道判的怎么样了。”

“已经执行死刑的有十几个,还有些人在走二审或者死刑复核的流程。”黄强民跟外地有钱的单位的()

联系还是比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