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祛歪风(1 / 2)

国民法医 志鸟村 2212 字 3个月前

刘晟在宁台县待得颇为愉快。

作为刑警支队的大队长,刘晟的日常工作繁忙,且压力巨大,而且,这种压力和繁忙还不是被动的,多少带一些主动因素。毕竟,现发的案子不侦破,变成了积案依旧是自己的。考核的任务不完成,全队都要受影响。

几十个兄弟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到最后哪哪都不如人,他作为大队长的,脸面上也挂不住。

但在宁台县,刘晟负责沟通,而沟通的工作又特别简单,这个活就太轻松了。

要说现在回去,换别人来,那肯定也没必要,往返的交通费都不少呢。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加一点点的工作量,以及时不时的美食供应,令刘晟几乎是乐不思蜀。

说到蜀,就不得不提火锅了……宁台本地产的黄牛肉,薄薄的肉片那么一切,往火锅里一丢,随便烫几秒,就是吃的烫嘴,停不住口。

还有同一个牧场产的毛肚、黄喉,鸭血,鸭肠,鸡肉,鸡胗,鹅肠,鹅掌,还有全套的五花肉片,大刀腰片,肥肠,猪肚,猪蹄……

刘晟现在对浑身都是宝这个概念,认识的比在京城还清楚。

在京城,要明确是某个牧场产的食物,那得是什么价格?刘晟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听说过,没吃过。

而且,大城市的食物有一个问题,尝鲜是非常好的,总有各种各样的口味来满足大家,小到偏僻小镇的某种口味,大到世界各地的名吃荟萃。但是,真正能够做精做深的,却非常少。

最终,这些食物或多或少的总是变成了某种妥协式的产品,能够满足一时,不能达到长久的满足。

倒是宁台这样的小城镇,厨师们十年如一日的做着这份收入不错的鸡肋工作,然后日复一日的被迫增长着技能,不像是大城市的厨师和小店老板们,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各种各样的机遇和危险。如果这些都不能打败它,房东也会。

江远此时若是拿到刘晟的遗泽的话,八成会有对宁台县的怀念。

“以后,宁台县就是我的第二故乡了。”

再吃一碗白芸豆炖猪脚,刘晟兴奋的鼻涕都要冒出来了。

作为一名口味较重的刑警,刘晟原本是不愿意吃清炖猪蹄这种食物的。但是,这家川香小店的白芸豆炖猪蹄,将猪蹄炖到软烂的可以用筷子夹断的程度,再放到红彤彤的蘸水中滚一滚,那滋味,真的是刷新刘晟的味蕾。

汤也不错,虽然比不上前两天的猪肚鸡的汤,但也属于水准以上了。

不过,有这么好吃的猪蹄,喝汤实在是浪费肚子。

刘晟甩开腮帮子吃着,更因为今天已经没什么事要做了。

尸骨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带回去,队里的审讯也是顺利,还有长阳市局帮忙提取证据……

“刘大队,晚上一起跨个篝火不?”吴军也吃了两只猪蹄,现在稀溜溜的喝着猪脚汤。

刘晟晚上都没事做,一口答应,再问:“是为了什么跨篝火?”

“主要就是搞搞仪式感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最近江远做的大案不多,小案子不少,也得防着小人作祟。”吴军向对面的江远呶呶嘴。

江远乖巧的笑一笑,继续低头啃猪蹄。

要说起来,这家猪蹄店也是江村人养起来的。这是江村自古以来形成的好风气,因为江村坐落在四宁山脚下,哪怕是道路不靖的年代,也有人会来游玩。

而只要有人的往来,就少不了食住的需求,任何地方来的厨师,只要饭菜做的好吃,就在四宁山脚下开个店,总能招揽到生意。村里的食材也可以卖给餐厅小店,赚些零花钱。同时,村民因为见到的外乡人多,本身就有比较强烈的消费欲望。

现如今,江村小区周边的美食氛围都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