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金笔(2 / 3)

“走,送你回家睡觉!明天带你去玩!”

周至送江舒意回来的举动让江妈江爸松了一口气,他们正担心周至不懂事,让江舒意独自一人回来呢。

“叔叔阿姨,我们的作业就差作文了,我们准备明天下午再做,上午我先带江舒意去山上挖野菜去。回来正好写作文。”

江桥和杜雨芬都没有注意到周至打的埋伏,以为学校布置的作文是自选题目,上午挖野菜,正好就是下午作文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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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妈笑道:“那好,不过舒意哪里认识什么野菜之类的,你们男孩别跑太快,周至你帮我照顾着舒意。”

“那好,我们明天再来叫她,叔叔阿姨再见。”

“再见。”

……

……

当晚回到大嬢家,周至将想法跟老四一说,老四立马响应。

只要是玩,苏大头就没有不响应的。

周至将一份大米泡上,然后跑到床下拖出来一个大箱子,开始找设备。

箱子里边是大表哥电工班常用的一些工具,此外还有大嬢照料楼下小花园的小锄头,小钉耙之类的,还有就是一堆用废的钢笔。

看到那堆废钢笔,周至突然回忆起一件事情,将笔全都翻找了出来堆到木头楼板上,一支一支打开看了起来。

“这些都是废笔。”老四说道:“没用。”

“怎么没用?要是有两支差不多的,一支笔尖坏了,一支笔胆坏了,那把好笔尖拔下来换到另一支上,不是还能用?”

“这就又得两元零花对吧?”老四顿时也来劲了:“找!”

其实周至的目的并不是这个,没多久,周至就翻出来想要的那支,笔尖是黄色的,上边还有“九成黄金”几个细细的小字。

周至将笔擦干净,重新盖好笔盖子,走到外间:“大嬢,我听说大姨伯都没给家里留下什么东西,就只有一只小铁鱼和一支钢笔对吧?”

小铁鱼就是用铁皮制作小圈子,镀上镍,然后用大头钉粗细的小铁针连起来,可以挂在钥匙扣上的小饰品。

现在针线摊上五毛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是,小铁鱼还在呐,不过钢笔不见了。”大嬢有些遗憾:“那是一支金笔,都不见好多年了。”

说完举起手腕,露出一块陈旧的手表:“其实还有这个。”

那是一块表盘都已经变黄,表带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手表。

上一世周至也是在这工具箱里翻出过这支笔,不过大嬢手上的老手表,倒是从来没有注意过品牌。

“这是……梅花?”周至有些讶异:“很好的一块表啊。”

五几年能够拥有这两样的东西,大姨伯当时的职务应该不低。

“好表吗?”大嬢倒是不清楚:“我问过好些人,都说不认识这牌子。”

以前榕山镇上的人,能认识上海、海鸥就不错了,现在可能认识天王,西铁城,能认识梅花的,怕是真没几个。

“真的是块好表。”周至将手摊开伸过去:“大嬢,你看这个,是不是大姨伯的那支钢笔。”

大嬢抬眼一看,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快给我看看,有点像!”

将笔帽打开:“你们在哪里找到的?真就是这支!就是这支!”

“我们在大表哥工具箱一堆烂笔头里翻出来的。也幸好有那么个箱子,多少年用烂的钢笔都没扔!”

“终于找到了……没丢,周至你大姨伯的笔没丢!”大嬢拉住周至的手:“不见了多少年,我都以为肯定见不到了……”

“大嬢你别激动,这下传家三件套算是重新凑齐了,这就该高兴……”

“大嬢就是高兴。”大嬢抹着眼角:“你说你大表哥怎么回事儿?这笔都能放丢?”

“那个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