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一凡闻言,顿时笑了起来,他转过头,看着谷歌,说道:“百货楼现在是很赚钱,可是,无论什么生意,做的时间长了,都没有那么赚钱了,我们必须寻找新的商机,而一般的商机,都被人发现并且占据了,就算剩下的一些商机,都是费力不讨好的商机,要来也没用,既然没有好的商机,那我们就创造商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一直赚钱。”
“哦,这样啊。”
谷歌闻言,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了。
许一凡说的简单易懂,可是,谷歌还是没听的太明白,毕竟,他不是从商的,让他杀人,他在行,让他想这些事情,他就不行了,在他看来,与其想这些东西,还不如想想怎么更快的杀人会更有用一些。
回到东海城之后,许一凡又去了几个地方,分别是翁家、天涯阁、海角楼。
拜访翁家,一方面是感谢翁家,在这段时间,对百货楼的照顾,毕竟,无论是百货楼的生意运转,还是之后的收购方面,翁家都是帮了不少忙的,既然许一凡已经开始一系列行动了,自然,是要去拜访一番的;
另一方面,许一凡打算和翁家做一笔生意,说是做生意,其实,还是白嫖,许一凡找到了翁家家主翁承允,两个人在书房内谈了一个多时辰,至于谈话的内容是什么,不得而知,在许一凡离开的时候,翁承允亲自送许一凡离开,由此可见,许一凡和翁承允之间,达成了某笔交易。
在出了翁家之后,许一凡就去了天涯阁,天涯阁的阁主不在,许一凡找到了副阁主燕逸仙。
同样的,两个人在书房谈了一个多时辰,许一凡离开了天涯阁。
最后,许一凡又去了海角楼,这一次,他倒是没能见到副楼主龙傲海,只见到了少女龙秀秀。
说起龙秀秀,就不得不多说几句了。
龙秀秀是海角楼楼主的女儿,也是海角楼的大小姐,地位自然不言而喻了,龙秀秀长得极美,和大多数富家小姐不同,龙秀秀的肌肤不是乳白色,一捏就能掐出水的那种,而是小麦色,给人一种十分狂野的感觉。
她平日的打扮也和别的女子不同,别的女子都是梳着好看的发髻,穿着各种颜色的裙子,而她则喜欢穿兽皮制成的衣裳,上半身是一件类似于抹胸和背心的衣裳,下半身,是一件兽皮短裤,而在其身后,时时刻刻都插着两把弧形的大刀。
说实话,就这身打扮,给人的感觉,除了狂野就是狂野,如果,是一个男人这么搭配,除了让人觉得凶猛之外,也没有别的感觉,可是,一个长相极美的少女,穿着这么一身,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奇怪,十分的惹眼。
当然了,别看龙秀秀长得很美,不怎么爱说话,看起来,除了打扮的游戏奇怪之外,也没有什么不同的,可是,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龙秀秀不爱说话,是因为在她看来,拳头硬才是道理,如果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用嘴呢?
要知道,鬼修罗的称呼,可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在东海城三巨头年轻一辈当中,如果说武力值最高的,是天涯阁的少阁主燕栾天,他已经是三品武夫了。
是的,没错,在经历了黑木崖大战之后,燕栾天成功破境,从四品晋升三品了,这个习武天才,真的是个天才。
而要说手段最残忍的,当属翁家有着粉骷髅之称的翁可心了,她虽然不是武力值最高的,却是敌人最不愿意碰到的一个,因为凡是落在她手里的人,几乎都没有几个是痛痛快快去死的。
但是,要说到,杀伤力最大的,杀人最多,还是龙秀秀,她从小就跟着海角楼的海船出海,四处杀海盗,俘虏土著,其很小就会杀人了,而且她非常的嗜杀。
当然了,这也不是说,龙秀秀是个嗜杀成性的女人,而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