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的监军,维护虚空宇宙的秩序,约束其他虚空生物……等等。”太一提出他的假设,“但现在嘛,这支队伍是大是小无所谓。”
撒旦海拉无话可说,阎摩窃喜不已。
“小爱,你也是的,着急弄一群‘外出务工人员’干什么啊!”转过头来,太一又对阎摩批评道:“我们接下来还有很多路要走,很多仗要打,你带着这些人,我们还怎么放开手去战斗,谁来保护他们?”
手上有了“货物”,就等于有了累赘,在遇到敌人的时候,很容易被抓住破绽。
“我能不能先回物质宇宙一趟?”阎摩思前想后,抓耳挠腮半天,突然提了个非常牛哔的要求。
“行啊,你自己去吧,传送通道就在阿撒托斯眼皮子底下。”太一一摊手——好你个阎摩,真是要钱不要命!
老马(实际上不是老马说的,是邓宁说的,收录于老马的选集中)说过: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阎摩做这个买卖,实质上来说,是不需要本钱的,也就代表着所有盈利都是利润,但相应的,阎摩就要在其它地方承担风险。
“主人,据我所知,《山海经》能在任何地方开启传送门吧?”阎摩大眼睛一转,又在纯黑与纯白间更迭了几次——挺惊悚的,立刻有了主意,“能在这里开一道通往物质宇宙的传送门吗?”
太一:д`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我怎么不知道《山海经》还有这能力?
“能跨世界,应该也能跨宇宙吧?”阎摩又说道。
“我不那么认为。”太一否定道。
虽然太一嘴上说着不行,但心里也没什么底,于是他暗自沟通《山海经》,“喂,你觉得,在这里开一道通往物质宇宙的传送门怎么样?”
《山海经》给太一回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表情包:“不怎么样,其实我是没问题的,但你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