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会给你,现在视频通话呢,没法转账。”
“行。”
何以梦面色稍缓,继续道:“第一步,我们先s《剑与法》的角色,要把视频拍好,拍精,把它当成电影上映前的预告片来拍,你听说过哪部网络上架前还有预告片的?”
“没,但我打算在上架前发布《剑与法》主题曲。”
“你还写歌了?那更好!连预告片带主题曲一起发布,全网独一份,其他网文没做过,这就是独特性,稀缺性!热度会低吗?预告片最好找大牌歌星来唱,哪怕花个几十万也行,那更有热度了……”
“所以,我们通过预告片扩大《剑与法》的知名度,等你的书大火卖座了,我们再进行第二步,花钱组建一个特效公司,将书中的主角打造虚拟偶像主播,柳夜熙你知道吧?就是那种的!”
“哦?”
李培风眉头微皱,但也没打断。
何以梦的语气很有煽动性,很慷慨激昂:“而且虚拟偶像可以不赚钱,甚至接受大笔亏损的打算,我们这主要是为了下一步做准备,知道下一步要干嘛?”
“不知道……”
“笨,当然是要把《剑与法》改编成动漫!只靠写赚钱死路一条,你要寻求新的盈利点。你要有商业智慧,你要有创新头脑。从建立短视频工作室,用它来给自己的作品引流这一点可以看出,你还是比较有智慧的,但远远不够。”
“要思维发散,要敢想敢干,比如,我们用虚拟偶像博主进一步扩大《剑与法》的知名度,挖掘深度,拓宽受众,把这本书打造成一个妇孺皆知、活出网文圈的品牌,让那些没看过书的也能知道书里面的角色,也了解书里的大致剧情……这个影响力你想一想,未播先火,等动画真正播出来又得有多少观众?到时候都不用你出钱,投资人看到前景,自己挥舞钞票,上赶着就要给你投资了。”
李培风不置可否:“是吗?”
“之后动漫播出火热,大获成功我们再走第四步;成立影视公司,依托《剑与法》ip,将其改编成电视剧,电影。写则优而导,导则优则演。你编导演三者一体,韩寒和小四成功的例子摆在那,你差什么?你也可以的!而且还要比他们更成功!”
“未来《剑与法》电影至少要拍五部,影片质量对标《哈利波特》和《漫威》,再自信一点,超越它们!等第二部开拍,你可以把游戏版权卖出去,如果你不怕麻烦,还可以自己成立一个游戏公司,《剑与法》宇宙就此初见规模……等到那个时候,《剑与法》这个ip的商业价值你觉得要值多少钱?”
“至少十几个亿吧。”
“十几个亿?”何以梦愤慨道:“那是你电子版权收获的一年稿费而已,影视游戏所有的版权加一起至少一千八百亿……我说的是美金!那时候你不就是在电脑前苦哈哈码字一个一个敲键盘的网络作家了,你是全世界知名导演,导演并主演了是全球史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还是《剑与法》宇宙的开创者,你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作家!!你是书迷心中永远滴神!!!”
“……”
何以梦跟个传销讲师一样说了半天,看屏幕中的李培风直勾勾地看着他不吱声了,试探道:“上头没有?”
“饱了。”
李培风露出微笑道:“谢谢你画的饼,但春节我更喜欢吃饺子。”
“后面的你要还想听,可不止一个1314了,我建议来一个长期进修班,费用是一万三千一百四……”
“别说了,够了。”
李培风淡定道:“你再说我不仅要撑死,资金链也该断了。”
“……”
“精通人性的感情讲师升级了是吧?成功管理学大师?”
李培风哼了一声:“还教我创业?差一点上了你的当!”
但该说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