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谁敌谁友一目了然。
想明白这一切后,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怎么回事?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
那种感觉,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被他告了的人,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
……
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旁人当然不会知道。
但是,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
仅仅三天之后,这周五的一大早,莱曼眼镜方面就回复了方舟市中院下发的顾辙起诉他们一案的传票、提交了答辩状。
民事三庭的刘庭长和潘筱婷得到消息时,也是大吃一惊,再次震惊于顾辙的能量——要知道,海昌起诉顾辙是周一刚发生的事儿,顾辙周二一早主动上门堵门收传票、交答辩状、另案起诉第三方,堪称创纪录了。
但中院给莱曼方面寄传票,却是走的正常流程,哪怕周二发出的加急件,至少也要周四下班才能到魔都了。
当时国内的快递系统还是比较孱弱迟钝的,全靠es,哪怕是才相距不到两百公里的城市,投递好几天都是正常的,两天已经超快。
这就说明,莱曼眼镜是最快周四下班接到传票、连夜加班委托律师事务所、写答辩状、然后送来……
送来的流程,甚至都不是走的快递,而是让律所的人当天坐车从魔都亲自赶来方舟市、当面提交,否则也不可能星期五就送到。
又一个被告抢着来被告的奇葩案例,就这么活生生发生了!
简直把法院的人给整不会了。
好在法院方面,对这个案子本来就很重视,知道顾辙诉莱曼的案子审结后、海昌诉顾辙的案子才能有结论,所以安排日程时也尽量积极。
因为莱曼方面委托了两个魔都锦城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律师,当面拿着全部委托书和授权证明来提交的答辩状,倒是方便了法院方面主动垂询他们意见。
本来法院按说要留足15天给他们搜集证据、然后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现在就改为直接询问双方,看他们需要多少准备时间、如果双方都不用麻烦,那也可以缩短这些流程。
于是乎,莱曼眼镜委托的律师非常上道,表示下周一就可以交换证据,他们在拿到起诉书之后,连夜就准备好了证据,不需要更多时间。
最后,法院方面就约了星期一交换证据。
到了星期一后,一切流程也很顺利,
交换完之后,法院方面又主动问双方能不能接受尽快开庭,双方也都接受了,于是就当天商讨了合议庭的组成、并当天告知等在现场的双方、周四正式开庭。
(注:《民事诉讼法》第13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所以这个3天是不能节省的,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最短期限,周一交换完证据最快周四才能审。这段时间也是为了便于想要旁听的人提前准备,为了社会的监督,不能搞突击审理。)
起诉1天,应诉3天(含快递时间),证据交换1天,开庭提前通知3天……估计能创造史上最快司法流程纪录了。
……
方舟市中院的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果然没有白费。
周一通知下发的时候,不仅是发给当事人,也是要发布在法院的官网上的、公布后续的审理计划。
顾辙这个案子,关注到的人还不少,毕竟这是华夏2c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