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雅文的眼中,林朝风穿得可算是够随意的。
时值秋季,天气略微有些凉爽,不过并没有达到那种需要把自己裹得怎么个严实法的时候。
可是林朝风那一身黑夹克,把整个身子都裹住了。
夹克的薄厚很难让人看出来,能看见的就是林朝风整个身子都看不出来是胖还是瘦。
林朝风的整个上半身,能够让人一眼看出来的东西,可能就是那黑色了。
这也是因为张雅文知道林朝风喜欢黑色的主调,不过张雅文更知道林朝风为什么会喜欢这种颜色,因为林朝风曾经跟他说过其相关的理由。
黑色的理由就是耐脏,很简洁也很直接的理由。
黑色夹克之下,林朝风穿着一条牛仔裤,不过颜色——颜色依旧不是林朝风选择它的主要理由,张雅文从那有些深的色调上直接就能猜出林朝风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它,其原因肯定还是耐脏。
对林朝风这些有些了解的她看着眼前林朝风的衣装,不由得便想起了那个鲜明的形象,一切穿着都不为形象考虑,全然是为了便捷。
在张雅文的记忆当中,林朝风似乎从来就是这么个形象。
除了他在赛场上因为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的高光时刻之外,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就从来没有过在其他方面令人眼前一亮的时刻。
注意到了张雅文的打量,林朝风破觉得有些不自然,说道“既然来了就赶紧逛啊,你不都说了时间有些紧张么,十点还要跟你那位老同学见面呢,这买衣服对于你们女孩子来说可算得上是一件大事。”
张雅文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的确是一件大事,毕竟我面对的是一个长得其实还挺帅气的人,气质也有点特殊。”
林朝风不知道张雅文话里有话,想来细心的他似乎把所有的细心都用在了自己比较关注的事情之上,这导致张雅文言下之意非常明显的地方他也兀自不曾觉。
两人说着步入了一家门面,立刻便有工作人员上前来,礼貌性的微笑道“欢迎光临。”
张雅文却显得十分老道的对着工作人员说道“你忙你的,我们自己逛。”
张雅文说完之后见着工作人员依旧陪同在身后,转头露出了同样极为礼貌的微笑示意,工作人员见状也十分懂事的退了下去。
张雅文并不喜欢在自己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有自己并不熟悉的人或者说不想关的人在自己身边,哪怕来人的确十分礼貌,给出的笑容也让人感觉到十分的舒心。
灯火颇具格调的商场之内,琳琅满目的商品在这些经过精心设计的灯光之下也显得颇具一番魅力,入眼林朝风也给自己所在地给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评价,那就是高贵与时尚。
关于时尚林朝风并不懂得什么叫做时尚,在他那对于这些服装的形容词十分的欠缺,他所能够第一时间想到的词似乎也仅限于这个词。
至于高贵,这无非是林朝风看着这些商品上的价格标签所得出,一路下来林朝风就没有看到过低于四位数的标价。
这等价格面前,林朝风除了高贵这个词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词能够更好的形容了。
虽然他也知道服装的高贵之处别有讲究,但是这在他那,价格昂贵与便宜就是是否高贵的体现。
他也不懂那些乱七八糟的商标上面都代表着什么品牌,只是觉得能卖到这种价格的品牌应该都是很有名气的品牌。
思想并不拘泥的他也懂得什么叫做品牌的力量,对于这种于他自身而言着实有些奢侈的价格而言,他内心也没有什么感慨与比较。
毕竟走在他身边的是张雅文,如果换做他自己,这种地方他几乎看都不会看一眼,他或许早在外头时便会选择掉头离去,也可能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