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三十四章 啊,我还是大意了!(2 / 3)

矿奴吗?…

然而,旗帜不会说谎,长矛也不会骗人。哪怕从羽毛贵族亲王混成了乞活帅,羽毛彭瓜里手中,还是死死攥住了他的“乞活军”。两千多来自羽毛氏族的亲族武士,就是他“走”遍天下,逃往各方的最大依靠!

想到这,羽毛彭瓜里环顾左右,看着他的武士和兄弟,心中生出一股豪情和力量。在他周围,正是前军两千多齐整的羽毛氏族武士,人人都有皮甲!

这些羽毛武士握着青铜枪尖的长矛,还有一些背着明显有力的大弓,也不知道是自己造的,还是从与墨西加人的十年战争中弄来的。眼下,这群羽毛武士虽然衣衫破烂、灰头土脸,皮甲上都是泥灰,神色却颇为镇定,动作也老练的很。很明显,他们都是打老了仗的精锐武士,十年跑路的不死老兵。

“我的羽毛亲族!我最勇敢的武士与兄弟!勇敢,勇敢!…你们跟着我,一起挨过墨西加的铜箭投矛,挨过雷霆的铜兽炮轰,挨过爆炸的陶蒺藜,挨过冲锋的枪阵与战斧…我们又一起跑,跑过高山森林,跑过平原沼泽,直到这片西北广阔的海滨,连一个部落都看不到的好地方…他阿母的,不说了!我说不清,反正意思都在这了…继续跟我走吧!”

“是!跟着族长走!…”

前军武士们的回应有些有气无力,不过也算是正常,毕竟大伙刚刚走过一片泥沼,还丢了几条探路的杂裔性命,士气也就这个样子了。反正,都是拖家带口一个氏族的,也跑了这么多年了,根本散不了伙,更无别处可走。

在这些羽毛武士的裹挟看押下,上千人左右的部落民,在前头带路开路。这些部落民穿的乱七八糟,有皮有草有兜裆,差别非常之大,也不知道来自哪些部族。但这些人中,显然有熟悉本地情形的惠尔乔人。无论他们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正在带着这支部族,去寻找“据说特别富庶的河边寨子”。而这,也是缺粮的羽毛氏族,在不吃人的情况下,唯一的生机来源…

“呼!呼!到河边了!…咕嘟!都喝饱了,灌满水袋再上路!”

羽毛彭瓜里蹲在涛涛的锡河边,用力搓洗着自己晒黑的老脸,洗出一堆黑泥。日头很烈,他晒得浑身是汗,明显感觉到有些缺盐,但氏族中的盐却已经没有多少了。这一次出逃,实在是太险太急,而逃往的西北海岸,也实在是太穷太荒了…

“三神啊!那个该死的歹毒猴子!竟然偷偷的调集金枪武士,想要在沙目城谷地外,偷袭我的营地!还好我没有大意,早早就派了斥候,盯着南边的动向…一看出有墨西加武士聚集的样子,我立刻就闪!…”

“咕嘟!呼!先祖啊!老子带着氏族,一口气逃出了半个月,还走过了两片难行大军的河沼!眼下离着沙目城谷地,至少有五百里了吧?猴子他就是会飞,也追不到我了!…”

“哈哈!老子我才不是怕他,我只是不想和他玩了!他总是纠缠不休,不让我安稳呆着,天天想着砍死我献祭…哎呸!我直接回西北的起源群山,回到先祖们最初南下的祖地,好好歇息下来!…这一回,有先祖庇佑!猴子他要是敢追来,看老子我不砍死他!…”

“啊!寨子!寨子!…酋长你看!就是那个,那个特别富庶的寨子!…”

锡河边,惠尔乔头人发出惊喜的大喊,还伸手拉着羽毛彭瓜里的胳膊,不停的往西北的入海口指。

“什么?终于到了?!好啊!先祖庇佑!看我不抢了它…”

羽毛彭瓜里顿时瞪大眼睛,贪婪的往海边望去,果然隐隐看到了一个河边的木寨,看起来确实不小。然而,等他看清那木寨上的旗帜,猛地手中一抖,连手中的水壶都惊骇掉落,慌不迭的就要带队逃亡!

“该死!我还是大意了!…是该死的猴子,他又偷袭我!他坐船追上来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