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鼓,是在大学社团里学的。
30天赋加70爆发度。
使她没花多久的时间就晋升成了学校十佳乐队里的鼓手。
然后一路风光招摇,一到艺术节就会霸占上校微博的头条。
几分痞气,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来的。
男人只好勉为其难应下,毕竟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咋也不好再捞回来。
终于搞定了特长班的报名,时轶撵着阮渊的后脖出门。
外面虽然还有一小波人留着,但显然没想着拦他们。
总归是在社会磨砺了这么多年,少时的热烈早已被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月磨平,再也不可能冲动地追逐着那一刹那的惊艳。
若是再年轻了几岁,也许,她们就会上去吵着闹着要这帅小伙的微信了。
往外再走了些,就回到了步行街。
时轶有意打量周围其他的特长班,忽然在一个舞蹈社的对街停了下来。
不远处的玻璃窗里,一个女孩正在和谁说着话。
只见她头发高高束起,穿着粉白色的芭蕾舞蹈服,身材挺立,脚背呈外八绷着很紧。
高傲孑然的气质很明显比在学校里要强了数倍。
果然,人一旦到了自己的专业领域,便会大放异彩。
女孩和人聊完天,便消失在了玻璃窗后面,料想是准备下课了。
“哥哥怎么不走了?”阮渊漆黑的眼里灼过暗芒。
以他目前的高度,根本就看不到那扇高高镶嵌在墙上的玻璃窗内的风景。
可是,里面到底有什么,他心里有数。
前世,他有多少次偷偷徘徊在这家舞蹈社前,擦着夕阳躲进云层,暗中保护着下了课的叶栀回家。
那时的他,即使弱不禁风势孤力穷,但是,却可以为了那抹自认为是天下最明净的白月光跟全世界拼命。
她于他,并不是什么淤俗的爱情,而近乎是一种信仰。
是射进深渊里的一束光,一种美好的信仰,一簇对世界的希望。
但现在想来,真是相当滑稽可笑。
“刚刚敲鼓累了,所以站这歇一会。”时轶单臂撑上他胳膊驼了些背貌似真的是累了。
阮渊眼皮微塌:“哥哥若是真的累了,不如再走几步去前面的奶茶店坐坐。”
她不自觉舔了下唇:“不用不用,我站这歇歇脚就可以了。”
“既然这样,”他被半遮的瞳孔里凝出浓郁的光,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那我就做哥哥的支撑。”
一个,随时就能将她掀翻的支撑。
时轶有点小感动,只感觉这近一年没白养:这丧系小崽子,总算会说些暖人心窝子的话了。